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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4〕12号-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4-09-29 点击:

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研究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地学院各党支部、班级,全体研究生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学院将对在过去一年中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研究生管理手册》(2013年修订)),现将本年度具体评选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项目

1、校级、院级先进研究生党支部

2、校级、院级研究生先进集体

3、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

4、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

5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

6、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7、校级单项优秀奖(含学术活动、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工作等单项)

二、各类奖项的评选比例、奖金额度

1、校级先进研究生集体2个,每个先进集体奖励500元;

2、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2(全脱产、在职各1人),每人奖励500元; 

3、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人奖励200元(合计占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共51);

4、校级单项优秀奖,每人奖励100元(占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共51)。

5、校级先进研究生党支部1个,奖励500元;

6、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每人奖励200元(合计占研究生党员人数的1%以内,共4);

7、院级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100

三、评选范围及时间安排

1、凡本校在籍博士生、硕士生均可参加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和校研究生心协干部、各培养单位团总支、研究生分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同学,且需任职至少半年以上时间。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研究生班、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分会、团总支。

3、研究生标兵须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经答辩评选,未评选上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自动当选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4、时间安排: 

159日—515日,由各党支部、班级布置动员、组织评选,可通过班团组织提名、无记名投票、自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

2)各党支部、班级组织评选后于515日下午1600之前将评选结果(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班级汇总表1份)以班为单位交至德育工作组(主楼320),电子版发至邮箱932372665@qq.com

3516日—519日,学院组织评选、民主评定,经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条件

评选项目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中第三章所列的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各项评优工作。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能够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激励先进的目的。

3、各党支部、班级应充分作好宣传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在全体学生中树立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4、各党支部、班级严格按照标准和核定的名额进行评比,如实上报。如发现失实或不够评选标准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缺。

5、校级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填写审批表(登陆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文件下载”一栏,一式两份)。

6、本年度评优时间紧,评比任务重,请各培养单位克服困难,按要求完成好本次评优工作。

六、 其他说明

1、本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评:有违反宪法、法律言行者;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有违反社会公德已造成不良影响者。

2、凡在本年度,集体内有一人次以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在集体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3、学校向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个人颁发奖状和奖金,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4、联系人:张鑫(兼职辅导员),地点:主楼320,电话:67883007,邮箱:932372665@qq.com

特此通知。

地球科学学院德育工作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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