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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6-09-27 点击:

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相关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本年度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10

其他具体细则参加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及《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院字〔2016〕1号)(见附件1)。

2、申请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一份。

2)学生评议团负责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评,按150%的比例差额向学院评定小组上报材料。

3)学院评定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并组织申报者进行答辩,综合材料情况和答辩情况等确定向学校等额报送的初步名单,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时间安排

9月26日前,成立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组建学生评议团,并于院内公示,学生评议团成员不得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927日-930日,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各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至主楼314地学院学工组,并附带支撑材料;

10月8日,学生评议团对候选人信息进行审核、初评,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按150%的比例差额上报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0月9-11日,学院组织集中答辩,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

10月15日至10月19日,学院将获奖候选人进行公示;

10月20日,将我院评选的研究生国奖候选人报送研工部。

4、材料报送

各班级报送材料如下:

①汇总材料一份

a.201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附件3) 

b.《201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附件4) 

②学生申报材料一份

a.《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

b.《20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c.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封面》一份(附件6)

上述按个人c.申请审批表封面+a.申请审批表+b.个人成果登记表的顺序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

10月21日至25日,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班于报送材料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burli@qq.com;邮件名称为:班级+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5、有关事项说明

1)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2)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院内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班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宁缺毋滥,确保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参见附件7《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院字〔2016〕2号),参考今年研究生院关于2015-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研究生院主页),补充条件如下:

1)学费和住宿费未缴清的同学不能参加评选。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向所在单位提供已经办理或正在申请办理贷款的凭据,审核合格后才可参评。

2)硕博连读学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中地大(汉)研字[2014]44号《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工作的规定》文件分为两类加以评定:当年录取并注册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一类,相当于原硕博连读类);优秀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二类,相当于原提前攻博类)。其中一类硕博连读生硕士入学第一年享受硕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二类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

2、评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班级(专业)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核算及初审工作。由班长任组长,团支书、班级主要干部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

2)按照《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班级成员向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的提交学业奖学金评定表及其相关支撑材料(见《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3)学院根据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定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时间安排

9月26日晚上7点,2014级、2015级研究生各班班长,主楼412会议开会布置相关工作。

9月27日-109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完毕后提交班级排名汇总表电子档(附件8)和纸质文件,电子档发送至:cugburli@qq.com,邮件标题:班级+班长名字+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纸质文件包括本班人员的个人评定材料和班级汇总表(班级评定小组人员手写签名)。

10月11-13日,学院组织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定;

10月14日至10月18日,学院将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10月19日,将我院评选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报送研工部。

4、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此表,所有项目在“自评得分”栏中实事求是的自我评分,可先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出来后,再由班级评定小组审核并在“审核得分”栏中给定各大项得分,所有签字须手写(出野外的同学可由委托人代签)。

2)无明确计分标准的栏目,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并自评得分,班级评定小组根据同学的相应表现公正的审核计分,不可徇私舞弊。

3)有明确计分标准的栏目,可概括填写,如“论文发表”栏就写:国际SCI期刊第二作者1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篇。所有发表文章、竞赛成绩和各项评优奖励须提供复印件,无复印件者计分无效。

4)个别同学如有无法与班级评定工作组达成一致的异议,可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映到学院。书面材料分为两部分:同学的申诉、班级评定工作组的解释(需同学和班级评定工作组成员手写签名)

(5)申报所需附件见各个年级群共享。

联系人:  强,李  

联系电话: 67883007

                                          地球科学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