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通知
各行政班级:
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二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发现人才、激励人才、鼓励创新、引导创业,通过评选表彰在学术创新、自主创业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根据通知要求,我校评选方式如下:
一、参选对象
参选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和科技创新上取得优异成果。
3、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创办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选程序
1、以学院为单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学校就业中心;
2、学校组织公开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3名;
3、经公示后向省评审组委会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及材料;
4、全省评选按照专家初选、大众投票、专家复评、人选公示、现场颁奖等几个程序依次进行。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全省设“长江学子”创新奖10名,“长江学子”创业奖10名,“长江学子”优秀组织奖10名。
2、对“长江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
五、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人填写《第二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有意向的同学请于2015年4月1日17:00将评选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地学院学工组(主楼314)。
地学院德育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