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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5【16】-关于启动2015年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5-10-10 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

院学字〔2015〕16号

关于启动2015年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2014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相关信息

(一)受助标准:每人3000元/年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1、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刻苦,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70%;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提交相关证明):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5.地学院名额2个。

二、申请及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出资单位。

4、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助学金。

三、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

10月15日前,请将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电子版、《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类、个人奖助学金申请表统一由班长拷贝到学工组刘志兴老师,并且由班长提交一份班级申请奖助学金情况说明(纸质版)

附件一: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附件二: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

                                          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doc

附件二: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