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6〕26号
地球科学学院关于选拔本科生参加海外科研训练计划
及选拔2017届推免生参加国际交流的通知
为提升我院学生国际化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水平,根据《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国际化交流的有关办法》(院字[2014]5号)和《关于资助推免生进行国际交流的实施细则》(院字[2014]9号),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2017学年继续资助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参加海外科研训练计划及2017届推免生进行国际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人数
海外科研训练计划:我院2014级本科生(不超过20人)
推免生国际交流项目:推免至我院的2017届研究生(不超过20人)。
二、选拔时间
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海外科研训练项目:
(1)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专业课(英语、数理化、地学类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
(2)CET4≥550或CET6≥500,或IELTS≥6.0或TOFEL≥90,或在国家级英语类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3)须有参加科研立项经历;
(4)自理能力强,出国后能自己料理生活琐事,遵守对方国基本礼仪规范。
2、推免生国际交流项目:
(1)CET6≥425,或IELTS≥6.0或TOFEL≥90,或GRE≥310;
(2)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并按期回国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
四、项目要求
1、出国前,学生有半年以上的准备时间,主要完成外语水平提高、实验技能训练、自主拟定课题,在中方导师的帮助下自主完成与外方导师的联络和课题沟通。
2、出国中,在中方导师和外方导师的联合指导下,自主完成文献查阅综述、实验方案制定、开展实验、结果整理分析、结题报告撰写的全部过程,并对外方院校师生用英文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报告。
3、回国后,面向全院做不少于30分钟的汇报,参加中方导师的科研团队继续完成其他科研训练,向学院提交较高质量的海外训练总结报告。
五、申请流程
有意向申请的学生,须填写《地球科学学院海外科研训练交流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并积极获取海外导师邀请函。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申报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相应申请表、邀请函、英语成绩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学工组张鑫老师处。
六、资助标准
参加本科生海外科研训练计划的2014级本科生,每人资助金额上限为2万元人民币;参加推免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每人资助金额上限为3万元人民币。学生在出国前向学院支取全部费用的80%,回国后按综合评价确定是否补齐剩余20%。
资助范围包括签证费、往返国际机票(经济舱)及国外生活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在海外学习阶段必须保留好相关发票,登机牌,收据等一切财务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张鑫老师联系,13349913008,zhangxincug@hotmail.com。
申请表见附件:地球科学学院海外科研训练交流立项申请表.doc
地球科学学院德育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院字[2014]5-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国际化交流的有关办法 |
院字[2014]9-关于资助推免生进行国际交流的实施细则(试行) |
|
|